在我国,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展览企业和中介社团组织均可组织承办各类展览展销活动,但由于相关政府部门缺乏沟通,出现了多头备案、重复办展、资源分散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发展和行业形象。为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提高办展质量和效益等,今年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出台了会展行业行规《公约》。河南省会展业商会也依法制定了行业行规《公约》。
《公约》明确了举办展览的“基本原则”、“优先权原则”、“尊重知识产权原则”,以及“有序竞争与合作”等操作规范。其中“优先权原则”明确规定:“后申办单位在不同展期举办该同类展览的,应当与先举办单位的展期前后相隔至少3个月以上”,消除了会展行业长期存在的展览“打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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