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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进一步加强会展业管理 办展须备案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13 11:11:01  来源:http://www.zhanlanku.com   浏览次数:304
    为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会展业拉动社会经济、促进招商引资的积极作用,郑州市政府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凡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和中原国际博览中心等专业场馆举办的会展活动,须到市会展办备案登记。且每个会展户外广告发布时段一般不得超过15天。
 
    今后,凡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和中原国际博览中心等专业场馆举办的会展活动,展馆与会展举办方在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前,要到市会展办备案登记。在专业展馆以外举办的会展活动,会展场馆在签订展场(馆)租赁使用合同前,要到辖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各会展场馆要对主、承办单位和举办单位的资质、展览项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引导举办单位规范办展,避免出现恶性骗展事件。
 
    会展活动期间,各会展场馆要做好场馆环境卫生、会展服务等工作。对场馆周边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安全保障等,要有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不断提高会展组织水平和办展水平。特别是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会展活动,郑东新区管委会和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要按照各自的管辖区域,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不法商贩的治理工作。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室外停车场、文化广场、会展路原则上不得承接商业性会展活动。
 
    对于会展临时性户外广告的管理,每个会展户外广告发布时段一般不得超过15天。广告形式以灯杆道旗、沿街路牌、跨街门楼等为主。会展结束后,设置单位要立即进行拆除。
 
    为避免大型会展活动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将由郑州市会展经济领导小组牵头,市会展办、商务、公安、交通、消防、城管、工商、卫生、药监、外侨等相关部门和郑东新区管委会抽调专人联席办公,共同组成联合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会展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会展秩序。(段陛君)


网址:http://www.zhanlanku.com/news/show-8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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