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28日消息 昨天,记者从洛阳市政府会展办公室了解到,为促进洛阳市会展事业发展,洛阳市政府设立了每年最高1000万的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近日,洛阳市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展会提前申报和登记备案制度,今后,凡在洛阳市举办的展览、展销、会议、节庆等大型活动,需统一到市政府会展办公室登记备案。
“此举是为了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制度。”会展办工作人员介绍说,各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展会活动举办计划报市会展办,由市会展办组织评估、确定下年度市政府重点扶持会展企业和重点支持展会项目;每年5月底以前补报。
记者了解到,《洛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扶持期暂定为三年,2013年至2015年分别安排扶持奖励资金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实行财政专账管理,结余资金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其使用管理由洛阳市会展办、财政局和审计局三方共同负责。
会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在洛阳市举行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展会补贴;对省级或省级以上展会的引进和申办费用;对会议或节庆活动的奖励等5个方面。其中,对于具体的补贴方式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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