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市会展办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西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凡引进或举办的国内外会议和展览等会展活动,达到规定要求的,均可申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为40万元。展会展位达到800个至3500个,或展览面积达到1.6万㎡到7万㎡以上,可获得10万元至40万元的专项资金。
目前,市会展办已开始征集2013年度下半年申请使用市级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会展活动项目。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会展企业可向市会展办进行申报,所申报展会项目举办时间应为2013年4月至9月,联系咨询电话86787157。
(原标题:申报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最高可获4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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