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稿规定,举办大型会展活动,工商、知识产权、质监等部门及会展业管理机构应当派员进驻会展场馆提供服务。
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产业升级、扩大贸易、拉动需求、稳定增长等发挥着巨大作用。
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会同会展管理机构商定,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及数量;在市政设施和会展场所周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条件的公共场所划定一定数量的广告位;根据会展规模与公共交通部门协商增加公交运营车辆,适当延长运营时间;举办大型会展活动,工商、知识产权、质监等部门应当派员进驻会展场馆提供服务等规定。
(原标题:举办大型会展要合理设置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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