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成岗)近日,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规范管理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规定》,今后各区、市各有关单位除保留24项节庆、论坛、展会外,原则上不再批准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
《规定》明确,南京原则上不再批准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确须举办的,由主办单位报市文广新局(非经济类)、商务局(经济类)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记者了解到,今后南京举办节庆、论坛、展会,将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主题。经济类的突出招商引资、促进贸易、繁荣经济的目标,避免加入不必要的娱乐活动。非经济类的注重塑造价值、弘扬文化、引领风尚、促进文明的作用,避免加入无关的商业活动。24项保留的活动中,原“中国南京国际梅花节”、“中国南京灵谷桂花节”等均并入省同意保留市政府主办的“南京文化旅游美食节”,作为子活动。
《规定》还提出,要区别对待国际、国内有关组织机构拟在本市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对提升城市知名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显著作用的,应当争取主办、承办;对没有实际意义的,不得主办、承办或协办。同时,举办节庆、论坛、展会,不得向企业、群众摊派工作、收取费用,不得发放财物。
记者根据南京市的公示获悉,根据省文化厅、商务厅通知,经省政府研究,明确南京以市政府名义主办的节庆论坛展会共6项:
一、节庆:
1.南京农业嘉年华。
2.南京文化旅游美食节(含南京文化艺术节、南京文化旅游节、中国南京美食文化节)。
二、论坛:
1.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
2.全球(南京)研发峰会。
三、展会:
1.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暨南京台湾名品交易会。
2.中国南京科技创业创新与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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