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浩
江苏省商务厅展会项目,是指由省商务厅牵头主办或组织参与的境内外展会,其政策性及导向性较强,是我省贸易促进工作的主要抓手。由于此类展会要求组织机构采取非盈利的方式实施,一直以来,省商务厅将其委托给一批国有的、实力较强的会展组织机构,并给予服务费。然而今年,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省财政厅将展会服务列入了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纳入政府采购。
在接到年度购买服务清单后,采购中心迅速落实项目负责人,并由主任带队,主动上门与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进行接洽,宣传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法规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要求。最终,通过沟通,双方确定通过协议供货方式实施采购,确定若干名中标人。
众所周知,服务类项目不同于货物、工程类项目,其采购需求标准难以量化,投标服务承诺难以评价,且对于采购中心来说,没有相关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如何科学制定招标文件,以选择到优质合格的服务单位,成了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对此,项目负责人多次与采购人沟通,了解展会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政策。并结合用户需求,对投标资格作出明确要求,即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与展会服务相适应的经营(业务)范围,2013年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其中对供应商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来源于国家贸促总会的文件要求。
在确定了投标资格后,如何制定合理可行的评审办法成了另一个工作难点。为了攻克这一难点,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根据用户需求,通过以下四个指标,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进行了考量。
第一,投标人的基本情况。通过对从事展览工作的正式职工人数、是否拥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资格等,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投标人的实力。根据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境内外组展的展位数,以及承担江苏省省级部门展会活动情况和近两年的展位数进行评价。
第三,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由于没有具体的服务范围,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省商务厅1167号文件公布的展会目录中选择一个项目做出最具竞争力的组展服务方案,然后由评委对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审。
第四,投标人现场陈述。陈述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整体情况和为省商务厅提供展会服务的创新方案、服务承诺等。采购中心根据承诺情况的优劣进行评审。
不难发现,上述四个指标,既有可量化的客观分,又有针对方案及陈述主管的评审分,以此为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有力地提高了现场评审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为确定合格的中标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由于大多数投标人主要从事国外展会服务工作,参加投标的机会较少,对政府采购法规及流程并不熟悉,为此,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通过答疑会、电话解答、当面解答等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解释,并针对投标流程、投标文件制作等内容进行了辅导。
最终,10家供应商顺利成为省商务厅展会的服务单位,服务期为2年。而该项目也得到了采购人及投标人的一致好评。省商务厅在招标结束后表示,通过此次采购,其购买行为得到了规范,今后,省商务厅将进一步理清其他服务类项目,并纳入政府采购。同时,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操作也表示了赞许。
不过,本项目依然有许多尚待完善的地方,如客观分评审项目数量太大,加大了评委及投标人的工作量,及投标人对项目的重视程度不一等。今后,采购中心将进一步完善采购流程、研究服务需求标准的制定等,不断创新,持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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