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7月11日消息,合肥经开区海恒集团与北京美展进行的安徽国际会展中心资产交接顺利结束。这标志着会展中心这一国有资产今后将由民营企业管理经营。
安徽国际会展中心自2002年开展以来,已经举办多个国内大型、省内一流的会议和展览,为合肥市乃至全省会展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使合肥的会展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宣传合肥、展示合肥的重要名片。虽然会展中心取得了重要的社会效益,但运营以来直接经济效益并不理想。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更大地发挥国有资产作用、稳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合肥经开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与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打包面向国内公开征集运营管理方。经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择优遴选,最终确定两处会展中心的运营管理方为北京美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今日(7月31日),网友“天涯流浪使者”在合肥热线旗下的网络论坛中发贴爆料称:合肥会展场馆深陷“招标门” ---近30亿元国有资产被交由民营空壳公司管理。下附原文:
近期随着媒体不断刊登关于郑州会展中心被香港一空壳公司垄断经营一事,让我不得不联想至我们在会展中心工作这十年的最终结局:场馆由国有体制改成民营体制,员工由国有职工,被转为私营企业员工,而且不断被排除异已,终将颠沛流离,各奔东西,结局就是离开我们曾经热爱过的会展行业。想至此,让人心寒至极。无奈之下,良知告诉我应该将以下情况向社会公布,以期引起相关媒体与社会关注:
先从十年前的合肥会展业说起。2002年随着安徽国际会展中心的建成,合肥也迎来了会展业发展的春天。但这十年其实合肥会展业本可发展更好,场馆也可以经营得更加出效益,基础也可以打得更加扎实,但却因为个别人,而将这十年始终在勾心斗角、中饱私囊中度过。由此不得不说的是丛治渤这个人,(丛治渤,原大连星海会展中心常务副总,系2002年合肥市从大连星海会展中心邀请来的高级会展管理人才,自2002年-2012年6月一直担任安徽国际会展中心总经理),十年来对合肥会展业不但没有贡献,反而拖慢了合肥会展发展的步伐。因为其前五年在任职会展中心总经理时,一年有6个月在大连,还有3个月在全国各地参加各类招摇撞骗式的论坛,为自己捞了不少所谓的会展专家头衔,还有3个月就是在合肥偶尔上个班。后五年时,一年有6个月在大连,还有5个月在贵阳担任贵阳会展中心总经理,只有月把时间在合肥。就是这样,一年仍从政府拿到100万元的高额年薪(不含其它非常规收入)。
现在想想,如果当年不是丛治渤,哪怕任何一个有为之人来做会展中心总经理,只要以身作则,带领大家齐心协力来做好会展中心的运营管理,也不至于今天沦为民营空壳公司托管。多说无益,还是说说合肥会展场馆招标的奇特黑幕吧:
2012年初,随着合肥滨湖会展中心的建成,合肥市将拥有两个现代化的国际会展场馆,市政府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计划对于两个会展场馆施行对外统一公开招标运营公司托管,并将此事交由合肥市会展办(会展办领导均是合肥市商务局主要领导)负责,于是就发生了以下情况:
一、招标文件出自投标企业之手,未开标,标书已泄露。
由于国内没有会展中心运营公司招标先例,会展办估计对于此标书无从下手,于是将标书基础内容交由原安徽国际会展中心总经理丛治渤先行草拟,丛治渤在草拟好标书后,再送至会展办,由会展办对接市招投标中心,此事从表面上来看本属正常,邀请业内人士起草招标书。但丛治渤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北京丛杨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又是此次会展中心投标的企业之一,等于是投标人自已写标书,自己去投标。这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也违反了市政府公开公正的招标原则。其实从最后公布的标书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到此标书是针对丛治渤量身打造的标书。
随着标书的几经修改与包装,被换汤不换药地搬上了招投标中心,并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了所谓的几家企业前来投标,据了解,所邀请的几家企业均不是专业从事会展场馆管理,而且招标对投标企业没有相关门槛限制。对于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居然知法犯法。
二、招标结果可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市会展办自摆乌龙
2012年3月中旬,合肥市招标中心对外公布了投标结果。然而出乎意料极具戏剧性一幕的是:标书是丛治渤其自己撰写的,居然其自己没有入围前三名,据说此次招标采取邀标的方式,总共有6家企业参与投标,其中以丛为代表的北京丛杨会展公司呼声最高。然而最终的招标结果确实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丛治渤的公司只名列了第四,连前三名都未进入,原因是其认为在技术标上自己可以排除所有竞争对手,因而在商务标中可以降低风险,其在运营收入上按最低要求做的标书,尽管其技术标为满分,然而其商务标得分偏低,仅名列第四名。第一名被北京美展公司拔得头筹。
三、民营空壳公司华丽转身,但终难改其空壳本质
北京美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中标前,系北京市一家普通的展台搭建与广告装饰公司,之前并未有任何会展场馆行业从业经验,更无从谈起会展中心的运营和管理。但其在投标过程中,邀请了西安曲江会展中心马建明一行助其陪标,因为标书中未对投标公司有任何约束与资质要求,只要所谓的几个职务你能虚构出来人就可以,对于投标公司不管你是开火锅店的还是烤鸭店的都行。因此,北京美展公司此次中标也属情理之中。
2012年7月初,北京美展正式与海恒集团进行交接,成功接手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与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的运营管理权。但随着近期对其深入的了解,发现该公司实为一空壳公司(所谓空壳,是指其既没有资金实力,也没有运营会展中心的人才实力,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见到所谓的高级运营管理人才“空降合肥”,这在中心内部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参照郑州会展中心垄断经营事件中市民对相关部门的质问,作为一位公民,我也想就相关问题对以下部门发出质问?
(一)质问对象:合肥海恒集团与合肥滨湖会展中心管委会
质问内容:你们为何不严格按照所谓的招标文件严格监督北京美展公司是否执行了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如在其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几个会展中心高级管理者,现均未兑现。
以北京美展在其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总经理马建明为例,马建明,现年50多岁,西安市政府公务员,此人精明能干,沉着稳重,为人谦和,在任职西安曲江会展中心之后,为西安会展业的发展作出较大的贡献。但其此次帮助北京美展投标纯是为了友情客串帮忙,并未打算辞去西安曲江会展中心总经理一职,而来帮助合肥发展会展经济。而是在不影响西安曲江会展中心的正常工作情况下,利用节假日、周末的时间偶尔来合肥出出场,连兼职都算不上,但为了唬弄政府,居然担任总经理,难道总经理不应该是全职的吗?以前丛治渤任职安徽国际会展中心的同时,还兼任贵阳会展中心总经理的事,你们不说也就罢了,现在还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难道不是你们的失职吗?另外,除了马建明之外,北京美展在投标过程中所提的其它几个管理人员等也均未到任。你们只知道把国有企业转成民营企业,我们做了十年的会展,员工为了一点买断费去找你们,你们居然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威逼恐吓,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与伤心。
(二)质问对象:合肥市商务局
质问内容: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你们为何能够允许北京美展实行场馆垄断经营,你们对其公司资质为何不进行审查。合肥市商务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原本只是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对外招投标,你们为何提议两个场馆一起经营?
在会展中心工作的人都知道,会展中心在会展产业链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国内有两个以上的会展中心城市很多,但像合肥这样两个会展中心交由一家民营公司运营、且该民营公司之前并没有接管任何场馆的管理经验的一家从事广告装饰的空壳公司的,在全国尚属首例。北京美展公司经营管理着合肥两大国际会展中心,处于能够控制商品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会展市场的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反垄断法》四十六条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北京美展总经理王成,从事装饰广告十年有余,在合肥最大的业绩便是做过几个政府的展台制作与搭建,对于运营如此大的会展场馆没有经验,更没有资源。其接手会展中心的最终目标只是为了更加方便承接更多的搭建工程,根本没有为了合肥会展产业的发展作贡献的任何想法;也没有想从根本上做好合肥两大会展中心的运营能力。
(三)质问对象:合肥海恒集团、合肥滨湖会展中心管委会
质问内容:几十亿的国有资产,为何交由民营公司管理,又为何每年只收总营业额的10%还不到。
市场经济年代,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转让是很正常的现象,但作为政府投资了几十个亿的城市大型公用项目(安徽国际会展中心2002年省市政府共投资近5亿元,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共投资近20亿元,不含土地成本),为何交由一家没有任何实力、没有任何经验、没有任何资源、没有任何人才的一家小型民营公司来管理呢?而且据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每年只需向政府上交总营业收入的10%还不到。(以安徽国际会展中心2011年经营收入2800万为例,即北京美展每年仅需向政府上交200多万作为场馆使用费,但其获得的确是2600万元的纯利润及由垄断经营所带来的其它各项收入。据测算,2012年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保守收入应达到3200万元,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中收入保守会达到2000万元。仅此一项,北京美展即可轻易将近5000万利润收入囊中,去除基础成本及人员工资,一年也可轻易赚得4000万元)。这是否存在国有资产低价转让之嫌呢?
(四)质问对象:合肥市商务局、海恒集团
质问内容:你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缺乏监督管理,你们报喜不报忧,欺上瞒下,暗箱操作,是否有渎职之责?
商务局作为会展主管部门,你们对北京美展公司的实力和现状了解多少?前期招标你们将标书交由北京丛杨公司草拟,北京丛杨公司出局后,你们又将如此大的国有资产交由一家空壳公司管理,你们只说表面,不深入了解,为何如此欺上瞒下?
合肥市委市政府向来对会展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且于2002年安徽国际会展中心投入运营之际,成立了合肥市会展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会展办设在你们商务局。但通过此次会展中心招标一事,不仅暴露出你们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缺乏普通人都具备的公正之心,而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擅自与投标者私通,为企业量身定制标书,结果却自摆乌龙,直至现在仍不自省改正,如此行业主管部门?何谈公正,又以何代表公民行使行政监管之权?
海恒集团你们作为会展中心的业主单位,有否深入了解中心员工的意见?有否听取原会展中心管理层的意见?有否对美展接管后的现状作调查?
(五)质问对象:合肥市招投中心
质问内容:你们作为招标专业机构,为何会允许这样不负责任的招标文件对外招标?又为何不将招标文件面向社会公布,只是随便找几家企业参与投标?中标后为何又不对社会公布?你们难道没有发现此次招标有很多问题吗?你们和投标企业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光的行为?
你们作为政府采购招标专业机构,为何不对投标企业资质及实力进行考察,招标文件漏洞百出,你们为何只是擅自制订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就将几十亿的国有资产委托给一家根本没有实力、根本没有经验的空壳民营公司管理,能否将你们制订的招标文件依据进行公开说明?如此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你们为何不出面制止?
其实,早在多年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打破垄断促进我国会展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会展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市场竞争的培育和锻炼。如果不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能通过市场手段有效吸纳社会资金的积极参与,会展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如果不能在会展经济领域中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和优化市场化管理手段,扶持多个市场竞争主体,行政化手段、市场化垄断等都将不利于会展经济的持续、 规范、健康发展……
本着对社会和行业负责的态度,将以上事情公布于众,希望引起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同时,会展业作为一个新型的朝阳产业,会展场馆作为发展朝阳产业的奠基石,政府投巨资建设会展中心,是为了发展地方会展经济,不是为了让某家企业去垄断经营,会展尽管在合肥已有近十年的发展与积淀,但基础仍很薄弱,之所以有以上疑问,只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更改错误,不要将刚刚萌芽的合肥会展业扼杀在摇篮之中!我们不希望升官发财,只是希望政府能够善待我们这批为合肥会展业作过贡献的员工,不要让我们离开我们曾经热爱过的行业,唯此之愿而已!
(原贴链接:http://bbs.hefei.cc/thread-1298612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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