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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超计划5倍仍资金断裂 广交会流花展馆改造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6 08:45:28  来源:http://www.zhanlanku.com   浏览次数:812
  独家调查
  真租客真金白银投入15亿
  逾两年半项目未达预期投资方面临被扫地出门
 
  ■统筹:新快报记者 王中 执行:新快报记者 陈永洲 韩祯
 
  历时半个多世纪的广交会,早就成了广州的一张名片,作为原主要展馆,流花展馆承办了1974年至2008年每年春秋两季的广交会。2008年10月,随着第104届广交会全面移师琶洲,流花展馆开始淡出广交会的“历史舞台”。
 
  随后,总体经营面积达15万平方米的流花展馆10年经营权最终花落广百集团,广百集团董事长的荀振英曾表示,将再度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交易会,并预计项目在2010年亚运会前开业。
 
  但直至4年后的2012年7月,广州国际服装展贸中心(以下简称FTC)项目方正式开门营业,但随后即爆出合作方因资金问题而交恶、投资方资金链断裂和广百集团欲同投资方解约等一系列传闻。
 
  新快报记者长达一个月的多方调查和实地走访的结果显示,不仅FTC的经营状况并不如预期,甚至一度引起租户纷纷退租,露出种种不和谐的苗头。更令人惊讶的是,被广百集团在各种场合屡屡宣传、受到政府重视并寄予厚望的“FTC”项目,却是一个未通过招投标、至今未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怪胎”。
 
  这场声势浩大的FTC项目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内幕?FTC延迟这么多年都未进入正常运营的责任到底该谁承担?为何起初FTC改造预算仅2亿-3亿元,最终却高达8亿多?为何投资如此之大的改造项目不进行任何招投标?合作方资金链断裂的真相到底又是什么?
 
  1
 
  FTC到底是谁的——广百仅占项目公司四成股权
 
  广百集团获FTC十年经营权
 
  自2008年广交会整体迁址琶洲展馆后,位于广州核心城区的原广交会流花展馆成为各路资本争夺的焦点。
 
  2009年4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广州市经贸委牵头制订的《流花交易会旧馆规划利用方案》,决定将流花展馆产权划拨给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广州城投),并将流花展馆主要功能定位为会展和高端商贸。
 
  2009年10月下旬,流花展馆业主方广州城投向全球发布项目招投标消息,由于门槛较高,通过商贸区和会展区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的仅10家企业。据媒体当时的报道,由于几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临时退出,最后广百集团、海印集团、岭南集团、羿丰置业等四家企业参与了流花展馆商贸区的竞投,竞争十分激烈。
 
  两个月后的2009年12月21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公示招标结果,广百集团位列商贸区经营方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并最终成功摘得商贸区经营权,但会展区则意外流标。
 
  2010年2月10日,广百集团与业主方城投集团签订了正式合同。
 
  根据合同,除面积9.23万平方米的流花展馆商贸区外,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的会展区的经营权最终也归于广百集团旗下。至此,总体经营面积达15万平方米的流花展馆10年经营权全部落入广百集团手中。
 
  时任广百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荀振英透露,双方将联手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交易会,项目预计在2010年亚运会前开业。
 
  据媒体报道,广百集团接手后的流花展馆将更名为“中华汇”,荀振英透露,展馆装修费用将耗资1亿元,整个项目所占用的资金在2亿元左右。
 
  广百集团占流花公司40%股份
 
  2010年6月4日,广百集团为了运作FTC,成立了广州市广百商贸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会展),并且与广州世贸服装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世贸)、广州新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芳)共同成立广州市广百世贸流花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流花公司),经营管理FTC广州国际服装展贸中心项目。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流花公司的大股东为广百会展,出资额2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二股东为广州世贸,出资额175万元,第三大股东为广州新芳,出资额125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35%和25%。
 
  这就意味着,广百集团将流花展馆的商贸区和会展区转租给流花公司这个项目公司进行管理。
 
  2010年10月13日,广州世贸与广州新芳出具的《关于指定招商公司》的函件显示,又指定广交商贸作为该项目的招商公司,负责FTC项目的招商事宜。
 
  按照《项目合作合同》(补充合同二)中的约定:“招商公司在对外收取订金、诚意金、租户进场费、装修费等款项起,将款项全部划入三方监管的装修款账户,以补回垫付租金。”
 
  广交置业介入FTC
 
  在广交商贸成为FTC招商方不久后,另一家公司广交置业介入FTC项目,并承担了FTC的装修等事宜。
 
  2011年3月21日,根据流花公司与广交置业签订的《装修招租合同》,广交置业承担FTC的统筹装修、补强、改造、新建及招商、户内广告位招租事宜。根据这份合同,广交置业必须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流花展馆全部装修改造工程,并通过相关验收,确保2011年12月28日前流花展馆开张营业。
 
  根据这份合同,双方约定的招商期限是从2011年3月2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此后,广州世贸和广交置业于2011年7月5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持有流花公司的35%股权作价175万元转让给广交置业,广交置业取代广州世贸成为了FTC项目公司的二股东。
 
  广交置业的工商资料显示:广交置业于2011年2月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时任法人代表为伍耀佐,至2012年3月1日,温州商人朱清国出资475万元买下了广交置业95%的股份,自然人卢军则以25万元收购剩余的5%股份。同年8月24日,广交置业将注册资本增至2500万元,其中朱清国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金1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
 
  2实际投入已超15亿 几乎可新造一个FTC
 
  从2010年8月6日广百集团、广州世贸、广州新芳三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算起,FTC的开发至今已有两年半左右的时间。但时至今日,FTC依然处于“烂尾”状态——一方面工程尚未通过验收,另一方面管理、运营资金陷入了危机。
 
  事实上,这远不是FTC本应有的进度。
 
  根据FTC股东所签《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流花展馆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的装修改造工程,并通过相关的验收。同时应确保展馆在2011年12月28日前开张营业。但相关新闻报道显示,FTC直至2012年5月后方宣告开业,由于工程尚未通过验收,实际上仍不具备开业的条件。
 
  造成当前困局的原因,广百集团对外宣称是“投资方未及时提供建设资金,造成工程延误未能按约定时间开业,已引起进驻商户的不稳定,对项目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甚至借某媒体之口称“广交会流花旧展馆陷入资金链危机”。简而言之,FTC的困境,最核心的问题还是资金。然而,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一资金链紧张的解释,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原计划投入仅两三亿元
 
  对面积不过15万平方米左右的流花展馆来说,投资、开发并不应该受到资金的困扰。
 
  一方面,无论是广百集团,还是早在广州专业市场成名已久的朱清国,入场各方皆是毋庸置疑的实力派;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是向广州城投集团租赁的、不存在购置成本,本身便正常使用的流花展馆,所需要的无非是架构加固、装修,便可投入经营。
 
  在FTC项目启动开发前,各方均没有流露出对资金投入规模的担忧。
 
  2010年2月10日,广百集团董事长荀振英在与广州城投集团就流花展馆10年经营权的签约仪式上,便曾公开表示计划将流花展馆改造成一个常年展销的平台,预计“未来将投入约2亿元的资金对流花展馆进行改造装修,并启动全国招商”,荀振英尚乐观地预计“在广州亚运会(2010年11月)前项目将正式投入运作”。
 
  此言应非荀振英信口开河,签署于2010年10月18日的“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广百集团也言之确凿地称流花展馆“改造计划投入约2亿元”。而作为FTC投资方,广交方面也向记者证实,“当时广百方面对流花展馆的投资计划也就在两三亿元左右,我们大略估计了一下后也认同这个数,所以决定进来(投资)”。
 
  广交方实际投入已达15亿元
 
  但令朱清国等投资人始料未及的是,在FTC开发的两年半时间里,原本“2亿元左右”的投资规模却呈倍数增长,远超出了广交方面的控制。“到目前,我们在这个项目上的总投入已超过了15亿元。”广交方面如是说。
 
  新快报记者掌握了一批据信为广交方面自介入FTC项目以来的资金支出流水材料,据此统计显示,自介入流花展馆项目以来,广交商贸、广交置业账面已实际支付的投资总额高达15.09亿元,若以广百集团此前预计投入的约3亿元为参照,则流花展馆的投资已超出了原计划的4倍以上!
 
  根据相关资金材料的统计显示,广交方面已投入的15.09亿元中,最大的一部分资金是流向广百集团、广百会展及流花公司(下合称“广百集团方面”),支付金额达10.24亿元,占比接近七成,涉及数以百计的划款记录,开支项目包括付予广百的租金、部分工程款、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仅2011年至2012年9月的租金,广交方面便已支付了4.19亿元;除此之外,由广交置业支付的工程款、费用支出分别为1.34亿元、1.48亿元,另尚有1.5亿元的项目中介费。
 
  应特别指出的是,这15.09亿元还仅是广交方面已支出的实际金额,除此部分外,尚存在2.92亿元的应付未付款项。其中,应支付给流花公司的资金依然是大头,达2.04亿元。换句话说,整个流花展馆的实际账面总投资规模高达18.01亿元,为此前预计投入的约3亿元超出了5倍以上!
 
  更令人吃惊的是,截至当前,15.09亿元巨额投资规模,唯一资金来源是广交方面,而广百集团在此项目上居然未投入分文(详见下文)。
 
  仅改造工程的造价便高达8.26亿元
 
  从约3亿元到已投入15.09亿元,流花展馆的改造规模为何会如此失控?要解释这个问题,首先要回答这些钱究竟花在了哪些地方。
 
  根据相关资金材料显示,15.09亿元中,剔除项目中介费、向广百支付的租金及相关财务费用等后,广交方面在FTC项目上的投入规模仍逾10亿元。当中,流花展馆的改造工程造价占去了逾八成的比重。
 
  新快报记者统计发现,至截稿前,FTC改造工程造价总规模高达8.26亿元(含新增工程造价),其中,广交方面已支付的资金额为6.22亿元,占比接近八成。具体来看,按合同属性的口径统计,8.26亿元的工程造价包括工程合同总价6.83亿元、策划类合同4543万元、已结算工程款仅2797万元,合计原定造价为7.56亿元;由于流花展馆工程的推进中造价不断上升,当中尚有新增工程造价7033万元。
 
  按项目口径统计,原定造价7.56亿元中仅装修改造工程的造价便达4.6亿元,占比61%;设备购置、供电系统、消防工程、零星工程的造价金额分别为4444万元、5960万元、5331万元、7343万元。新增的7033万元工程造价中,装修改造工程有4100万元,灯箱(LFD灯)有2000万元。
 
  广交方称“几乎可新造一个FTC”
 
  “2011年9月的时候我们曾对流花展馆进行了一个初步规划,得出的改造建设成本投资预算在2亿元,但现在仅此一项的投入便接近8.3亿元,让人无法想象。”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表示。而据专业人士评估后称,FTC项目本属于改造项目,但其改造成本却远远超过了新建项目的成本,“这(工程造价)在改造建筑史上是不可想象的”。
 
  “一开始广百集团和我们都没有对这个项目有具体的预算规划,但对我们来说(流花展馆的)面积就摆在那里,每平方米能投入多少谁都心里有数,但是后面投入的资金却呈几何级增长,投入规模几乎可以新造一个FTC。”该人士向新快报记者表示,FTC项目的投资规模,是在其工程建造中匪夷所思地层层翻涨,而作为唯一的资金投资方,数以倍计增长的投资规模,公司确实一度受到周转的压力。
 
  “如果是一开始计划的投资3个亿,我资金再怎么紧张都不会影响到(FTC项目的投资)。但到现在已经是十几个亿,再怎么不计成本地投入,都有个限度吧?”上述内部人士如是说。
 
  事实上,真正扼住广交及其投资的FTC项目咽喉的,并非账面的资金。
 
  3 造价逾8亿 投资方反被架空 FTC改造 大小项目未见招标
 
  “我们认为(流花展馆的)造价、投资等的钱之所以会花这么多,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投资方无法监控资金的流向,二是(流花)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的问题。”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向新快报记者透露,尽管作为流花项目的股东及唯一的投资方,广交方面在流花项目上几乎没有控制权、管理权。
 
  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如此庞大的工程造价,作为投资方的广交方面却几乎完全无法控制。当中主要的原因,竟然来自广百集团的异常“积极”。
 
  广百集团牢牢控制FTC
 
  作为FTC项目的运营公司,流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曾明确,该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由广百会展、广州世贸、广州新芳共同推荐。
 
  但经过短暂的“蜜月期”后,广百集团开始一步步加大对流花公司及FTC项目的控制。
 
  “在FTC项目中,广百集团一方面向我们收取巨额租金,一方面在不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享有项目公司40%的‘干股’,并且委派项目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工程、招商等所有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从决策、经营管理和财务上完全控制了FTC项目。”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流花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基本上全为广百系安插的人员,不仅荀振英亲自担任流花公司的董事长,曾任广百集团审计监察部审计项目主管并兼任广百会展财务总监的杨燕清,则任流花公司的财务总监。其他相关核心部门的负责人也全为广百集团委派。“原来约定至少副职让我们委派,但在广百的控制下,我们的人去了也完全无法开展工作,对方完全不配合,彻底被广百架空了”。该人士称。
 
  流花展馆的工程从未招标
 
  广百集团为何要在流花展馆上表现出“无孔不入”的一面?新快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暴增近5倍的投资规模背后,广百集团的“黑手”无处不在。
 
  最令人震惊的,高达8.26亿元的流花展馆造价,涉及合同271份,居然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招标,甚至是议标。
 
  “FTC项目的所有建设改造工程,在广百集团的操作下,根本不走招投标程序,完全是私相授受。据不完全统计,在8亿多的改造建设工程中,由广百集团个别领导人员指定的工程竟高达近6亿元,占总工程款的70%。”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向新快报记者表示,从FTC项目改造开始,广百方面就根本没有经过招标和议标手续,“所有的招投标手续都会留下文件,广百根本就没有这些文件”。事实上,招投标流程自然是公开透明的,但目前公开信息以及新闻中并没有涉及流花展馆的建设。
 
  循国家规定FTC工程必须招标
 
  对如此庞大的流花展馆建设工程,没有进行任何公开招标,作为主控方的此举是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下称“国家《招标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如前文所述,FTC项目若按股权看,持有流花公司40%股权的广百集团无疑是处主导地位。事实上,在流花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曾特别有如下的约定:“股东间可相互转让股权,为保证广百会展的相对控股,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广百会展实际持股比例”。换句话说,全资广百会展、属广州市国资委控制的广百集团,在流花公司上至少是处于相对控股地位的。况且,从产权来看,FTC项目所占土地的真正业主方,还是广州市国资委旗下的广州城投集团。显然,FTC项目是符合国家《招标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即便FTC项目的投资资金全部源自民营,广百集团彼时并不愿从股权的角度出发,但占地庞大、多处涉及公共安全及利益的FTC项目,也至少符合国家《招标规定》的第三条所规定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1607.999,20.68,1.30%)项目”。按照国家《招标规定》的第七条第四款所规定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必须进行招标。显然,仅工程造价便超过8亿元的FTC项目,工程建设仍然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应招标而不招标工程涉资逾6亿元
 
  进一步按工程看,国家《招标规定》的第七条第一至三款规定的需要公开招标的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而新快报记者根据获得的一份“流花展馆工程情况表(截至2012年8月31日)”进行统计后发现,8.26亿元的流花展馆造价所涉271份合同中,施工、采购、服务三类分别存在4份、7份、6份属国家规定应进行公开招标的单项合同(不完全统计),涉及资金分别达5.65亿元、4418.55万元、1652.02万元,合计6.26亿元,占整个流花展馆的工程造价8.26亿元之比达75.79%。这一不合规的比重,与广交方面相关人士所说的“占总工程款的70%”基本相符。
 
  ■本该归置好的电线就这样露天散放着。
  ■FTC里面的照明装置已然脱落损坏。
  ■作为"脸面"的FTC大堂,不到一年的时间,地面便做了多处补痕处理,十分扎眼。
  ■手扶电梯的背后安装着消防水管。
  
  最令广交方面难以接受的,则是流花展馆虚高的造价,却换来“豆腐渣工程”。
 
  以装修改造为例,仅与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装修改造工程合同便涉及金额4.49亿元(未包括与该建筑公司另行签订的临时供电工程合同130万元),为8.26亿元展馆工程总造价最大的一笔单体项目。“这份合同涉及的装修改造场地仅仅是流花展馆公共部分的场地,也就是说不包括各家租户对自己铺面装修的部分,涉及面积在5万平方米左右,相当于每平方米的装修成本接近9000元,你可以想象这价格对一个商用展馆有多离谱。”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表示,即便如此高的造价,交付使用仅半年左右的展馆却已出现损坏,“现在1号馆的地砖都是破破烂烂的”。
 
  新快报记者在FTC现场看到,尽管去年中方投入使用,1号馆门口已出现坑洼,里面填有碎石却并未修补,石料砌造的台阶则出现多处断缺;进入大堂,米黄色地板砖已出现多处裂缝,新、旧的修补、填埋痕迹随处可见,颜色与砖体极不相称;该馆二楼的防火卷帘处,记者看到两边固定钢板已经松动,轻轻一碰,便有小石块纷纷掉落;馆内多处空调排气口与天花板间的缝合处已出现清晰裂口,甚至部分顶灯的装置座已脱离天花板,灯管亦疑无法使用;户外停车场上,地表随处可见冒出地面的钢筋,至于是否因另有他用,便不得而知。此外,耗资近6000万元的电力改造工程,却有多处电线裸露在户外的天桥上,令人望之生畏。
 
  为广交方面反复指责的是,流花展馆多处工程属极其明显的浪费,甚至说是“突击花钱”。新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耗资5330.75万元的消防工程中,1号馆有一扶手电梯的底部装有数排自动喷水灭火消防系统,最低一排距地面仅1.5米左右,让人怀疑其安装的意义;而在FTC展馆外面的消防楼梯,多数将旧的水泥楼梯更换为钢结构楼梯,知情人士透露,“原来的(水泥梯)都能正常使用的,但新建成钢结构的,就能够多出三成的造价”。此外,新快报记者注意到,在FTC展馆外,有一批长长的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目前已被铁栏围住禁止车辆驶入,全部处于空置状态。根据相关资料,广交方面曾向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智能停车设备购销合同》,仅此设备的购置费用便超过670万元。而广日智能停车为广州广日集团的子公司,后者与广百集团同属广州市国资委。
 
  不得不提的是,尽管新快报记者在场的时间为商户颇为忙碌的下午3点左右,但流花展馆货梯、升降电梯和部分扶手电梯却无法正常运行。展馆内多家商户正在整理货物,有商户只能拎着大包小包的货品步行楼梯;1号馆的一号货梯、二号货梯均无法开启,其中一号货梯停在2楼且电梯门半开,里面放置着两把凳子却无人管理。
 
  记者随即向一位FTC中心综合部的李姓员工咨询,其坦言FTC展馆只有部分电梯是正常运营的,而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电梯要到客户服务中心问询原因。不过,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并不在工作岗位上。据广交方面称,目前FTC展馆的物管全部为广百集团方面所控制,但管理之乱已引起馆内部分商户的不满。
 
  4.FTC改造工程“黑幕”重重
 
  中联正安广州匆忙成立 未经招标接盘消防工程
 
  最为突出者,当属流花展馆的消防工程合同。
 
  根据“流花展馆工程情况表(截至2012年8月31日)”显示,流花展馆的消防工程总造价为5330.75万元,其中最主要的部分即展馆1号-10号馆的消防工程全部包与北京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中联正安广州”)实施,涉及造价高达5316万元。
 
  新快报记者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后发现,北京中联正安成立于1994年3月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联城消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全资,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设施承包一级资质。而一口吞下流花展馆逾5316万元消防工程的中联正安广州,2011年4月6日方获得北京中联正安任命,此时距流花公司与广交置业签订《装修招租合同》(2011年3月21日),仅相隔16日。直至4月26日,中联正安广州方递交设立登记申请书。从其“横空出世”的时点看,似乎正是为接手流花展馆消防工程而来。
 
  值得注意的是,涉资5316万元的消防工程造价,并非广交方面所预期之内的投资金额。根据广交置业与中联正安广州签署于2011年7月20日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显示,工程总价原不过为2100万元,工期90日,即竣工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而自2011年8月至2011年底,广交置业已支付中联正安广州的工程款、进度款累计近1600万元,几乎已支付原工程总价的八成左右。然而蹊跷的是,2012年3月12日,中联正安广州开出了一份《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造价方骤然提高至5316万元,翻涨1.53倍即3216万元。而该协议签订前,广交置业已支付工程款达3150万元。
 
  据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称,步步推高造价,中联正安广州只是FTC项目整个工程造价不断失控的一部分。
 
  孙青格到底是何背景?
 
  造价翻涨后高企在5316万元的流花展馆消防工程,“横空出世”的中联正安广州凭何可以不经招投标程序,便全盘独自拿下?广交置业又为何予以承认?这背后又是否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
 
  “消防的工程是广百集团方面强硬指定的,造价再高我们也没有办法。”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表示,流花展馆的消防建设后始终不过关,直至去年底方通过的验收。
 
  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中联正安广州分公司的负责人为孙青格,1951年生人、与荀振英同岁。
 
  新快报记者根据广交置业提供的付款流水清单发现,支付给中联正安广州的款项中,有多笔资金为广百会展先转账给广交置业,并为中联正安广州背书。随后再由广交置业将款项转给中联正安广州。
 
  “如果我们的账上还没有款到的话,荀振英他们就直接先把钱给垫付了,让我们先转给中联正安广州以保证其及时收到钱,然后我们再还款给广百。”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表示,在中联正安广州的付款方面,广百表现出匪夷所思地“上心”,甚至不惜为前者背书,然后再向广交置业“讨债”。
 
  应特别指出的是,相关资料显示,孙青格同时又是一家名为“北京科进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科进”)的法人代表,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隶属于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企业局,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北京科进在其官网的公司简介中称,公司是消防给水系统低频低速自动巡检技术的发明者、领航者,工程实践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北京2008奥运会篮球馆、射击馆、举重馆、新闻中心”等重点工程。
 
  由此看来,孙青格似乎完全可以率自己名正言顺的公司北京科进便足以接下流花展馆的消防工程建设。至于,孙青格为何要撇开自己所在的北京科进,反而假道中联正安广州分公司入场接盘?中联正安广州分公司在流花展馆启动装修改造仅16日后方匆匆成立,是如何顺利拿下流花展馆的消防合同?高达5316万元的消防工程造价又是如何确定的?一连串的问题,有待本报继续调查。
 
  ■中联正安广州公司工商注册地-鸣虹宾馆609房。
  ■电力工程所涉两份合同上,荀振英均亲笔签字。
  ■位于荔湾区西湾路5号的鸣虹宾馆。
  鸣虹宾馆西湾店609房 逼近真相的0.3米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接盘如此庞大资金投入的消防工程,中联正安广州竟然藏身于一处建筑面积仅为30平方米的小旅馆房间内。根据工商登记资料,中联正安广州的营业场所为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4号609房,该办公用地是向广州市鸣虹旅业有限公司租用,租赁时间为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租金总价1200元)。
 
  长达12个月的租赁时间,租金总价仅1200元,即孙青格在市区一家旅馆承租的代价,仅为每月100元。孙青格藏身所在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新快报记者前日下午按工商登记资料的地址展开调查,发现中联正安广州藏身于鸣虹宾馆609房,而鸣虹宾馆正属鸣虹旅业旗下。记者以租房的名义要求前往609号看房,却被工作人员告知,“609房已经租出去好几年,目前仍没有退租的打算”。随后,记者找到了神秘的“鸣虹宾馆西湾店609房”,静听未发现门内有声响。为避免调查受到多余的阻碍,记者最终止步于在门前0.3米处便离开。上周新快报记者多次拨打该房间的电话,但房内始终无人接听。
 
  不过,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与609房相同的房型看到,除了两张床和一间普通的洗手间外,此处并无其他可以作为办公室用途的设备。很难想象,中联正安广州,是在这建筑面积仅30平方米的房间中吞下流花展馆逾5316万元消防工程。
 
  更为诡异的是,北京中联正安官网的最新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北京中联正安在国内共有62家分公司,集中于华北地区。其中,在广东省内,仅有梅州、深圳两家分公司,唯独没有广州分公司。
 
  电力工程的猫腻:造价再涨40%
 
  除了中联正安广州及孙青格所负责的消防工程外,流花展馆电力工程同样也是未经招标的巨额投资项目,而负责此项目的广州市新五羊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新五羊水电”),也与荀振英有绕不开的关系。
 
  据流花公司与新五羊水电签订于2012年7月1日的《电力工程承包合同》显示,新五羊水电所承包的工程项目为“流花展馆1至10号馆低压配电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为4200万元。与中联正安广州揽下的消防工程同出一辙,此次电力工程的造价也出现了翻涨。
 
  2012年7月26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显示,新增造价1760万元,新增幅度达42%。换句话说,新五羊水电所承包的流花展馆电力工程项目,总造价应达5960万元。
 
  “实际上我们在接收流花展馆后曾经看过,展馆的供配电系统有三条回路(即有两条备用供配电路线),比普通商场还多了一条,完全满足展馆未来的使用。但流花公司请新五羊水电过来对电力系统所谓的更新改造,花了接近6000万元、等于是把系统重新铺了一遍。后来我们派了专业人士过去看,他们装的低压配电系统所用的设备,是用于电厂、大型生产企业的高端设备,对作以普通商用的流花展馆和租期只剩下9年的我们而言,有成本管理的概念吗?”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向新快报记者透露,所谓的流花展馆“电力系统调整”,不仅未经公开招标,甚至并未通知投资方,直接由荀振英指定承包方并将合同签下。新快报记者注意到,在电力工程所涉两份合同上,代表流花公司的荀振英均为亲笔签字。
 
  新快报记者查阅该项目的合同后发现,该低压配电系统更新改造涉及的改造、新建低压房所新装的GCK型低压柜分别为56台、35台,仅该部分的设备购置费便超过1000万元。而资料显示,该设备属高级型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适用于工矿企业、发电厂及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等行业。
 
  主动垫款揽债权“比乙方还乙方”的广百
 
  相比荀振英指派并亲自批准承包施工方,更匪夷所思的事情是,对广交方面提出质疑并暂时拒绝付款的项目合同,广百集团甚至直接采取了代付资金,并由此形成对投资方的债权。
 
  2012年9月8日,广交置业与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祺商”)签订了《9号馆屋面广告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完成后,广东祺商向广交置业索要工程款,向我们提出付款可以,但也要按规定把工程给结算了我们才能拨款。”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称,广东祺商也是荀振英力主拉进来的“关系户”,由于流花展馆迄今未能验收,工程按规亦无法结算。
 
  广百方面见投资方迟迟未将工程款支付与广东祺商,主动将该笔“债权”归入流花公司的账下。
 
  据流花公司与广东祺商在2013年2月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显示,广东祺商确认截至2月1日广交置业应支付工程款37.71万元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流花公司以37.71万元收购广东祺商对广交置业享有的相关债权。换句话说,此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广交置业对广东祺商的欠款37.71万元等,经流花公司主动代付资金后,已直接变成对流花公司的相应欠款。
 
  “为保证‘关系户’的利益,这一次广百集团再度表现得‘比乙方还乙方’。”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表示,在广百集团的主导下,整个流花展馆的造价至少虚高了1倍。
 
  5 以FTC之名玩转资本市场
 
  鲜为人知的是,自2010年启动FTC项目至今,坐拥一家上市公司的广百集团已在银行间市场上发行了四期短期融资券(下称“短融券”)及一期中期票据,累计融资16亿元。
 
  更鲜为人知的是,在这五轮融资中,有两期短融券涉及到流花展馆项目,而当中涉及募资2亿元,原承诺用于流花展馆装修改造,最终却去向不明,广百集团此举已涉嫌骗取发行债券。
 
  “广百集团本身就有一个上市平台广百股份[微博](7.35,0.10,1.38%),为什么从头到尾广百集团极力不让这么具有想象空间的FTC项目与广百股份沾上边,反而通过更高成本的短融券来进行融资?”一位业内人士意味深长地说,“上市公司的账目需要透明得多。”
 
  应特别指出的是,广百集团并没有让广百股份完全束手不沾FTC项目,2011年后者便曾以“商务顾问”的身份从该项目赚取了一笔1200万元的巨额收益。
 
  广百集团涉嫌骗取发债?
 
  新快报记者根据广百集团披露于中国货币网的信息调查发现,2010年10月18日广百集团签署了“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下称“10广百CP01”)募集说明书”,彼时广百集团计划发行募资3亿元的短融券,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
 
  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中,广百集团称本期债券所募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部分贷款。其中,补充营运资金上,广百集团表示“公司于2010年4月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广百会展,广百会展通过租赁广交会旧展馆—流花展馆并更新改造为‘中华汇’展馆,经营展销业务。本展馆面积共14.84万平方米,其中商贸区9.23万平方米,会展区5.61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内部装修、增加连廊观光梯、各地名品馆、开放式天幕等设施,改造计划投入约2亿元……公司计划将2亿元募集资金补充广百会展开业后营运资金需求,用于其杂费支出、装修改造费用、租金及保证金等流动资金支出,确保其开业后顺利经营”。
 
  换句话说,当期短融券所募得的3亿元中,广百集团承诺将向流花展馆项目投入2亿元,用于展馆的装修改造费用等。根据公开资料,“10广百CP01”的债券发行日为2010年11月11日,上市交易日为2010年11月16日。
 
  回翻流花展馆的建设时点,2010年8月6日广百集团已授意广百会展与广州世贸、广州新芳就流花展馆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第二条第9款更已明确约定,“流花展馆所有的装修改造由招商公司(即广交置业)负责投入资金”。至“10广百CP01”发行时,广百集团已开始向广交方面收取租金。至2010年12月初,即“10广百CP01”上市交易仅半个月后,投资方已将装修改造款2亿元打入了指定账户。显然,在发行该期短融券前,广百集团已与投资方约定流花展馆的装修改造费用由广交方面支付(事实此后广百集团也从未在FTC上有所投入),但其仍以此为主要名义向银行间市场融资。值得注意的是,广百集团在募资说明书承诺,“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本公司将及时提前披露有关信息。”资料显示,“10广百CP01”的债券到期日为2011年11月15日,而新快报记者至今未能在包括该公司2011年年报等在内的公开资料中,查到广百集团就该期短融券变更募资用途的相关记录。业内人士称,广百集团此举已涉嫌骗取发行债券。
 
  巨额资金去向不明
 
  通过短融券募得资金3亿元,当中承诺投向流花展馆的、但实际并未投入的2亿元,究竟流向了哪里?
 
  新快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资金的混乱并不只体现在“10广百CP01”的发行上。
 
  2012年10月11日,广百集团签署了“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下称“12广百CP002”)募集说明书”,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依然分别为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此次短融券也计划募资3亿元。在募资说明书中,广百集团阐述募资用途为:“公司本部于2010年承租取得的原广州交易会馆全部展馆约15万平方米的10年经营权……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亿元将用于支付承租物业的租金。”换句话说,以广百集团每月支付给广州城投集团1400万元计算,此次短融券融资可为广百集团保障7个多月的租期,即至今年4月(“12广百CP002”发行日为去年10月17日)。
 
  此份募资说明书的蹊跷之处,在于业绩陈述中广百集团称其2011年营业利润大增是因流花展馆项目已“开始向业主支付租金并从承租方收取租金”,应注意的是,广百集团称“此该项目2010年度经营三个月实现的营业利润约1116万元,而2011年全年为4464万元”。
 
  参照上文所述,广交方面的交租令广百集团在2010年因流花展馆项目净赚1000万元,与广百集团的募资说明书基本相符;但2011年全年,广百集团的租金净收益应为8400万元,与募资说明书所称的4464万元相差3936万元!
 
  这部分租金净收益流向了哪里?2011年广百集团究竟收取了多少租金?
 
  事实上,这一问题,或许连广百集团甚至荀振英自己都说不清楚。如上文所述,根据广交方面提供的资金单显示,2011年广交方面向广百集团方面支付的租金累计达2.52亿元;但是在广百集团2011年年报中财务报表注释中的“关联交易”一栏显示,该年度就流花展馆确认的租赁收益为2.09亿元;更为蹊跷的是,据广百集团官网的2012年2月20日新闻显示,2月10日荀振英在广百会展的员工早茶会上表示,“对广百会展公司积极推进FTC项目又好又快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FTC项目2011年为集团增加了2.7亿元的经营收入和可观的利润。”应强调的是,从广百集团的公开资料看,2011年FTC项目尚未开业,能提供给广百集团的账面收入只可能是租金。
 
  究竟哪个版本是真实的?一方面,荀振英所称的2.7亿元经营收入却较广交方面支付的租金款多出了近1000万元。这笔款项是如何收取的?另一方面,按广百集团年报的口径,则收取的租金少了近5000万元,这笔已支付的款项又被调去了哪里?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流花公司完全被荀振英领衔的广百集团所掌控,财务极不透明的FTC项目实际只是广百集团调节业绩的工具。
 
  1200万! 广百股份究竟为FTC提供了什么服务?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这块FTC项目投资的巨型蛋糕中,广百集团甚至还让旗下的上市公司广百股份入场分一杯羹。
 
  2011年2月19日,广百股份发布了一份极不起眼的关联交易公告,称大股东广百集团与广百股份已签订了一份名为《广州流花展馆服务合同》,聘请广百股份作为流花展馆商务服务咨询顾问。公告称“由于公司(广百股份)在商业项目布局设计、场地装修、物业管理以及经营分析等方面经验丰富,并拥有业内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源,能为广百集团上述项目提供高质素的顾问服务。因此,广百集团聘请公司作为流花展馆商务区和会展区商务服务顾问”,此份合同的期限为2011年1月至12月,服务费总额高达1200万元。
 
  “流花展馆在2011年3月才签订《装修招租合同》,直到去年年中才开业,而且搞专业市场朱会长比他们资深得多,广百股份能提供什么所谓的商务顾问服务?”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对此合同表示,该笔款项实际上还是由投资方支付,但直至今日广百股份也未曾向FTC项目提供过任何实质性的服务。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广百股份在签署于2012年3月29日的2011年年报中,将《广州流花展馆服务合同》归为重大合同,并称“报告期内,该合同正常履行”。2011年度,广百股份实现的利润为2.897亿元,上述合同所涉及的服务费1200万元占广百股份利润的比重为4.14%。对如此庞大的一笔收益,我们不禁要问,广百股份究竟向流花展馆提供过什么服务?
 
  6 FTC危机重重 广百集团只赚未赔
 
  在广百集团方面、荀振英的操纵下,FTC项目的“迭创新高”的工程造价显然已是腥味四起。但比这一问题更为露骨的,则是广百集团及其内部员工从展馆中直接间接获取了各种形式的利益。
 
  事实上,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在2010年8月《项目合作合同》后,广百集团、广交商贸(含前期的广州世贸)、广州新芳至2012年6月24日间共签订了8份“补充合同”,当中对流花展馆的投资约定为“项目公司的装修、招商所需资金由广交商贸、广州新芳承担”。其中,签署于2010年12月15日的“补充合同(五)”显示,彼时广州世贸、广州新芳曾向流花公司账户打入2亿元装修款。但据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称,实际上在流花展馆的投资、开发中,广交方面几乎是唯一的资金来源方,“由始至终广州新芳没有在流花展馆上掏一分钱;广百集团有,就是区区200万元的流花公司注册资本金”。该人士称,2010年12月广州世贸、广州新芳所交付的2亿元装修款,资金来源也是广交置业。甚至在流花公司5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中,广州世贸175万元、广州新芳125万元的出资款项,也是由广交方面支付的。
 
  广百集团在整个项目上的“分文未出”,也可以获其侧面证实。据广百方面控制的FTC官网显示,今年4月10日该网曾挂出一篇题为“广百集团依法保障FTC资金需求”的“公司动向”,文中表示“按照合作合同约定,装修工程以及开业前的全部资金系由合作方负责解决”。这里所谓的“合作方”,指的就是广交商贸、广交置业。而更早前,广百集团向广交置业发出的一份“出资股东应负担出资总额的初步计算”的文件也显示,FTC前期的已划入的项目资金中,并无属广百集团的资金。
 
  广百派驻员工每年薪酬逾2000万
 
  600万诡异买断罗穗雅工龄
 
  尽管在FTC项目上分文未出,但紧紧扼住流花公司控制权的广百集团,却对派遣往流花公司的员工予以极高的回报。与天价工程造价相同的是,巨额人力成本的开支依然是由广交方面来承担。
 
  最为典型的无疑是广百集团委派的流花公司总经理罗穗雅。根据2010年11月25日广百会展出具的《推荐函》显示,1960年出生的罗穗雅为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其工作经历为1982年1月至2006年10月在中山五路百货商店(后更名为“新大新公司”)工作,先后任人事科长、商场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广百集团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广百会展总经理,是不折不扣的“广百系”出身。据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透露,罗穗雅被委派至流花公司后,广百集团要求广交方面向罗穗雅直接支付600万元,以买断其所谓的工龄。同时,广交方面尚须向罗穗雅开出高达税后16万元的月薪。在此之下,罗穗雅在流花公司任职两年间,即通过项目公司从广交置业获取利益近千万元。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性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这意味着,2010年下半年前往流花公司任职的罗穗雅,彼时距退休只剩下4.5年的时间。换句话说,即便是2013年起罗不再收取工资,广交方面聘请罗穗雅直至退休年龄时支付的年薪,便高达219万元(税后)。而根据公开资料,广百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广百股份,2012年度年薪最高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黄永志,税前仅为86.3万元,仅为罗穗雅的三成左右。不得不提的是,工龄已被广交方面买断的罗穗雅,却已早早离职。根据2013年1月22日广百会展发出的一封函件显示,“项目公司总经理罗穗雅已经于2012年12月3日向董事会辞职”,其在流花公司的任职时间仅在两年左右。据知情人士透露,罗穗雅的离职并未经流花公司董事会的核准,反而现已被广百集团重新聘为广百会展的顾问。换句话说,目前流花公司的总经理一职名义上依然是罗穗雅,但实际上已长期空缺。
 
  “在FTC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广百集团不顾项目的盈利水平,不断‘塞人’,委派至项目公司的人员均获取高额工资和利益。目前,仅项目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在200人左右,不计社保金等费用,该批人员平均年薪高达9万-10万元。我们多次提出要求精简人员,然广百集团置之不理,继续保持冗杂的人员架构,我们每年为此支付的工资便超过2000万元。”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透露,2012年在FTC项目的在职员工共计168名,工资总支出高达2061.71万元,相当于每人的平均年薪达12.27万元,而这部分的支出,全部由广交方面“埋单”。
 
  广百巧设租赁时点 包赚不赔
 
  且将流花展馆工程建造过程中深藏的“灯下黑”暂搁置一旁,紧紧将FTC项目扼于手中的广百集团,在整个项目上分文未出的前提下,账面上的收益已经是赚得盘满钵满。
 
  最可观的一笔收入,无疑是租金。如前文所述,广交方面已投入的15.09亿元中,交付给广百集团的租金便超过了4亿元。作为二房东的广百集团,在整个收租金过程中完全处于“包赚不赔”的地位。
 
  从流花展馆的各方租赁时间节点看,广百集团于2010年2月10日与广州城投集团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指商贸区、会展区两份合同,下同)显示,实际上广百集团租赁流花展馆有一个相当长的免租期,起租日是在2010年10月1日。而据广交方面与广百集团在2010年8月6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第二条第12款显示,广交方面从广百方面承租流花展馆的起租日,也是在2010年10月1日。
 
  换句话说,广百集团开始向广州城投集团交付租金的同时,广交方面也开始向广百集团方面交租、恰巧冲抵广百集团的承租成本。据广百集团与广州城投集团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显示,广百承租流花展馆的首个租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2月9月30日,平均每月承租成本约1400万元。广百集团签署于2012年10月11日的“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也对此予以证实,公告称,“公司本部于2010年承租取得的原广州交易会馆全部展馆约15万平方米的10年经营权,每个月需支付租金约1400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广交方面与流花公司方面签订的《装修招租合同》显示,自2011年3月起,广交方交付广百集团方面的租金为每月2100万元左右。按此计算,在每个月流花展馆承租成本固定在1400万元的情况下,凭借着上述租赁节点的设置,承租流花展馆后的广百集团,仅凭“二房东”便处于“包赚不赔”的地位,每月租金可净赚700万元。
 
  两年仅租金净赚1.41亿元
 
  具体到广交方面的交租情况看,据广交方面支付资金材料显示,2010年10月、11月、12月,其向广百集团合计支付租金5233万元。按此计算,2010年广百集团的租金净收益应为1033万元。这里面还未包括广交方面向广百会展另行支付的物业管理统筹费133.52万元。2011年度,1月、2月广交方面向广百集团方面支付的租金合计4169万元,自3月份起每月支付租金2100万元,合计全年交付的租金为2.52亿元。与此对应,广百集团全年应向广州城投集团支付的租金总额为1.68亿元,即2011年广百集团的租金净收益应为8400万元。
 
  2012年,1月、2月广交方面向广百集团方面支付的租金合计4143万元,3月-9月支付租金1.26亿元,合计2012年前三季度交付的租金为1.67亿元。同期,广百集团应向广州城投集团支付的租金总额为1.26亿元,即2012年前三季度广百集团的租金净收益应为4700万元。
 
  根据以上租金支付情况统计,自2010年10月起租至2012年三季度末,广交方面已在24个月内累计向广百集团支付的租金总额为4.71亿元。与此对应,广百集团从中应净赚的租金收益则为1.41亿元!
 
  一手未断收租 一手私吞政府补偿
 
  应特别强调的是,即便流花展馆尚不能实际交付予广交方面使用,广百股份依然从中收取租金,甚至吞下因此获得的政府补偿。
 
  2010年11月广州亚运会举行,流花展馆被相关部门征用。据当时的相关新闻报道显示,2010年9月底,负责广州亚运安保任务的武警部队陆续上岗,其中武警第128师进驻流花展馆。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官网的新闻中心显示,武警第128师直至2010年11月底方顺利完成广州亚运安保任务,其进驻流花展馆的10月、11月,正好是广交方面开始向广百集团交租的时间,涉及租金约3500万元。
 
  此后,广百会展曾向广州市财政局力争武警部队进驻期间的费用。2011年4月22日,一份由广百会展、流花公司财务总监杨燕清署名的《关于收回武警第128师进驻流花展馆期间相关费用处理的方案》称,“最近接到市公安局的通知,同意支付款项约409万元”,且拟将该款项税后的288万元中的214万元返还给广交方面,余下74万元由广百会展收取,用于补偿相关活动费用。“我们从来没有收过这笔款,账上也从来没有相关的记录,他们自己(广百方面)把政府的补偿款吞了,但我们的租金一分钱也没少。”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称,事实上直至2011年3月前后,流花展馆仍另作他用,广交置业完全不可能展开装修改造的施工,此间的租金却从未有中断,甚至也未能获得来自政府方面的补偿款。
 
  7 合作关系告危 真要你死我活?
 
  对FTC的投资远超计划,宣扬自己是流花展馆“主人”的广百集团,似乎从来无意对外提及投资方的存在。甚至在新快报记者的调查中,广百方早在去年便使出种种“手段”想要逼走投资方,并在最近发函给项目公司的股东,计划成立新的项目公司,保证广百方的股权要超过“51%”的绝对控股地位,并且直接通知广州新芳和广交商贸“出局”。
 
  阻挠广交方贷款
 
  根据《项目合作合同补充合同(八)》的协议,流花公司2012年3月—8月拖欠广百会展的管理费,广百集团要求在2012年9月30日前由广交商贸向广百会展补齐(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同时,流花公司将流花展馆商贸区未出租的约4万平方米商铺转租给广交置业以配合此次贷款。第一年租金标准为230元/平方米,2013年起逐年递增8%,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广交置业应缴交三个月的保证金,该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由流花公司统一提供。
 
  上述协议规定,若广交置业在2012年8月31日前未能获得5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且广交商贸、广交置业无法另行妥善解决流花展馆项目有关建设、清缴广百集团租金、开具保函所涉资金需求的,流花公司有权解除上述约4万平方米租赁合同。
 
  据一位FTC项目的内部人士透露,当时,广交置业与浦发银行一度达成了1.2亿元的银行融资协议,不过由于广百的种种“小动作”而流产。
 
  广百限制FTC出租 最长只能租用3个月
 
  在上述项目合作合同(八)中约定,未经广百集团同意,不能一次性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三个月以上的租金或租金性质的款项或其他款项。若广百集团同意,须同步向广百方缴纳资金。
 
  一位熟悉流花展馆项目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像FTC这样的旺铺,很多商家都是选择长租,看中长远的经济效益,广交商贸作为招商方,显然不能接受这一约定。”
 
  在城投将流花展馆的经营权下放给广百集团时,会展区的免租期为2010年2月13日至2010年10月1日;商贸区的免租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1日。
 
  那么在城投给广百免租的这几个月中,广百又在做什么?外界无法得知。
 
  广交置业称:“广交置业自2010年10月起向广百集团交付租金,广百集团相应地应于该时段将场地交付给广交置业进行施工作业,但广百集团直至2011年2月份才将场地交付给广交置业进行改造装修。仅此一项,就直接导致广交置业多向广百集团支付5个多月的租金,近1亿元人民币。”
 
  以欠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012年10月份,广交置业拒绝再向广百方交租。据广交方解释:“我们接手改造FTC项目后,广百集团一直没有办理完整的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无法正常营业,加上广百方拖延交付FTC场地的时间,已经让我们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鉴于此,2012年10月24日,广百会展发函给流花公司股东,表示其在项目最困难的时候为项目借款6000万元、垫付租金1.68亿元,流花公司应于2012年9月30日前补交3-8月的租金、滞纳金,并称广交方提交保证金额为1亿元的银行履行保函。
 
  并且广百集团称,广交方构成违约行为,“已经达到广百集团和流花公司解除签署的《租赁合同》条件。”
 
  据了解,广交方为平息事态,于2012年11月、12月先后向广百方缴纳租金1.26亿元,“但FTC项目还是不能正常运营。”一位广交置业的工作人员称。
 
  广百欲借重组之名踢走广交方
 
  据另外一位了解广百集团FTC项目人士透露,就在4月10日,广百集团计划对FTC的项目进行股权重组,并发给股东《股权重组框架思路》的方案。
 
  这份《股权重组框架思路》文件显示,广百集团计划出资组建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广百方占51%以上股权,小股东占49%以下股权。
 
  广百集团提出计划与新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按照原租赁给项目公司的租金水平向广百方交付租金及管理费,即在城投的租金、管理费水平的基础上,增加28元转租差以及3.5元管理费。
 
  最主要的是,广百集团提出“终止原项目公司转租给广交置业、汇穗公司的商铺租赁合同,改由重组后的运作主体与商户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这样一来,FTC项目的招商工作,跳过广交商贸直接由广百集团接手。
 
  更甚的是,就在4月23日,广交商贸和广州新芳收到了来自广百集团发函通知“被解除合作关系”。
 
  广百集团称,广交商贸和广州新芳在《项目合作合同》以及补充合同的过程中,拖欠租金、不能按时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违约行为,解除合作关系,并要求后两者立即停止在流花展馆项目场地内的一切招商运营行为。


网址:http://www.zhanlanku.com/news/show-7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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