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利用展览会会刊广告、增刊广告大做文章,全方位征集,只要肯出钱,不管是否与该会有关,是否符合广告发布条件,只要征集越多,利润就越高。
有些人利用展览会设立各种名目繁多的奖项,不须有关部门审批,没有专家小组考核,评奖成了卖奖,钱多就给大奖,钱少就给小奖。更荒唐的是有人掌握生产厂家求奖的心切的心理,利用根本就没有办的展览会评奖,骗钱。
有些同类展览会在一个地区重复举办,有的则是一个展览会挂上几个不同的招牌招展,见机行事,尽管名不副实,反正只要能凑上一个会,就有钱赚。
有些规模高的博览会、洽谈会也被个别捧着铁饭碗的参展工作人员将寸土寸金的部分摊位转租给不具备条件参展的不法商人,转手倒卖为个人获利,接受投诉却给大会抹黑。
以上各类丧失职业道德不合格的展览从业人员和涉及展览行业的各种团体和个人,他们的行为已极大地损害着展览业队伍的形象。
展览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同时具备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有形价值,又具备无形价值。既有精神价值,又有物质价值/它同样应通过交换想社会和民众提供消费和服务。一方面通过商品展示的方式为共需双方提供展示、交流、洽谈、定货。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政治文化展、成就成果展,为提高全民各项素质,提供各种展览服务,同时推动着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展览服务是展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展览目的的的唯一的方式。展览的价值和展览的使用价值,只有通过展览服务才能实现。因此,为观众服务是展览的宗旨,也是展览行业职业道德的综合体现。
展览服务的要求是以树立真心真意为顾客服务的思想,把观众和参展商作为“主人”、“上帝”,满足他们对展览活动一切合理的要求为目的。落实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计划,完善服务设施,建立服务网络,端正服务态度,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应该说展览行业中涉及到展览馆工作人员展览会的主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全体参展人员都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共同维护展览业的整体形象,推动我国展览业的健康发展。
九十年代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强展览会、交易会,特别是商品展览会管理的有关规定,这些都是我国的展览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有力保障,也是全体展览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法规依据。让我们紧紧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共同维护展览市场的正常秩序,迎接新世纪展览业春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