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展品展出的注意事项
A:展品是展出者生产或经营的制品。
B:类似如下的东西禁止展出。武器、枪、刀、剑类,引火,爆发性或放射性危险物,剧毒物,麻药,有可能侵害工业所有权的东西进口或禁止销售品。另外,主办者认为有碍于展览会举办的物品。
C:保护工业所有权:有关申请工业所有权以前的发明方案的展品,根据另定的手续,受到特许法第30条3项等的保护(国内)。
关于展品安全保护的注意事项
目前,我们国家的展馆安全管理还不是很完善,大部分展馆是不负责展品安全的。如果是贵重展品,展商应自己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关于展品撤除后展场的原状恢复
展出者在会场内工作时,展览场所原则上在展品撤除期间内恢复,如在会期内不能进行恢复,需由主办方代办时,其恢复所需之费用由展商负担。
关于展品中小卖品的销售方式
小卖品的出售,主要目的不是赚点钱。从展会现场效果看,是为了活跃现场气氛,吸引更多观众;从展览促销角度看,小卖品的出售,在于促进展品的销售和获取大批定单,以价廉物美之印象,博取广大观众对某些商品的良好印象,以有纪念意义的小商品,让观众留下对展品的记忆;同时,小卖品的出售,亦是实地了解当地消费市场的一次良机,从这一点考虑,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出售卖品,展出者一定要参与进去,做现场考察和交谈。小卖品出售方式,大体有三种:
一、自销。这种方式最能取信于观众,但由于工作量过大,往往容易过多牵扯有限的展团力量,造成本末倒置,削弱了展览与成交的工作,所以,应适当采用;
二、当地经销商或代理商合作经营。销售设备和大部分售货员由当地合作者负责,这种方式可以大大减轻展团的工作量;
三、将小卖品卖给当地的经销商代理,并在展台附近提供销售场。这种方式最省事,但有两点需要注意:
1)为使小卖品更适销对路(包括部分有销售市场的试销品),可邀请代理商前来选购。
2)为防止代理商可能因图利心切而背离小卖品的原旨,事前应与经销代理商订立关于小卖品销售价同当地市场价格差价的幅度,这个幅度通常为低于当地市价的10%左右。
关于展品试销的注意事项
展出者在所分配的展览小间内,不能把展品或其它物品在展览会期间以转让的条件销售。但是,可以按有关规定在特定的场所试销商品。网址:http://www.zhanlanku.com/news/show-4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