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报讯 近日,佛山市商务局印发《佛山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扶持办法》,将扶持、鼓励有重大影响的展会,培育品牌展会,提升品牌展会的带动作用,夯实会展业发展基础。
《办法》明确了“单个展会展览场地规模应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的原则,并将参展商数量设置为150家以上(含150家),对展会的认定提出较高要求,以贯彻“坚持品牌化”“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展会”的发展原则。考虑到扶持办法的延续性,《办法》规定“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申报单位同时必须承诺经认定后连续三年仍在佛山举办且展会规模不小于认定前的展会。
(黎诺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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