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全站 热搜: LED  LED照明  led展  2014  2015  食品  2010  2014年  2014年第  2014年中国 
 
当前位置: 首页 » 展览资讯 » 会展城市 » 正文

长寿:财政鼓励会展经济 每年最高补3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16:17:40   浏览次数:160
  华龙网10月13日10时讯(通讯员 傅智治)长寿区今年微企新政明确,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包括会展展位费补助、会展交通费补助、会展组织补助三大方面。会展补助具有门槛低、补助金高、普惠面广的特点。
  
  据介绍,微企会展补助无行业限制,属于典型的普惠类政策,长寿微型企业参加参加市内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会展活动,均可申请,补助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会展费用。
  
  展位费补助标准: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给予50%的补助,每户微型企业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
  
  交通费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每次可享受1人往返交通费补助。按照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参加市内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交通费补助;参加市外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交通费补助。
  
  会展组织补助标准:会展公司在区内举办的200个标准展位以上、微型企业达到参展企业数80%以上、展期2天以上的会展活动,可按照参展微型企业使用的标准展位每个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会展组织补助。
  
  据介绍,微企申报会展补助时,需提交《重庆市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申请表》、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展位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网址:http://www.zhanlanku.com/news/show-22364.html
 
 
[ 展览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最新展览资讯
立即发布»最新发布展会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浙ICP备080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