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报讯 近日,三亚市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占用城市公共场地举办商业展览(展销)活动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城市道路设施、城镇绿地举办商业展览(展销)活动。
据悉,作出该项规定旨在进一步整治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公共安全环境。对违反该通告规定的,将由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对涉案物品、工具实施扣押,并依法对其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强制拆除。该通告指出,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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