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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2016年下半年展会补贴开始申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0 10:01:33   浏览次数:295
  六大展会可申请补贴,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
 
  宝安日报讯(记者 林子权)昨天下午,记者从宝安区经济促进局获悉,参加2016年下半年境内外展会的宝安企业,可以向区经促局申请展位费补贴了,申报时间为12月12日-12月26日。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对宝安产业发展博览会、深圳国际智能装备产业博览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的展会,给予最高1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入的补助;对经区政府同意主办(承办)的年度计划外展会,给予定额支持。对宝安区主办(承办)的展会,免收企业展位费、特装费、展品托运费,并解决参展企业不超过2人的食宿、交通费;企业参加我区计划内境内外展会,按照境内展会展位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境外展会展位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单次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记者从区经促局了解到,宝安企业2016下半年共有六大境内外展会可以享受参展补贴,分别是: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第十六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交通运输博览会、2016第二十二届莫斯科国际照明及照明技术展览会、巴西国际消费类电子展和中国-东盟博览会越南展。
 
  申请参展补贴的企业注册地必须为宝安区,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含:《宝安区参加境内外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展位费用发票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对账单或回单等支付凭证(加盖银行三角章或椭圆章)、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展合同、展会期间展位现场照片。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2月26日;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为: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海关大厦14楼四部。


网址:http://www.zhanlanku.com/news/show-18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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