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的加剧,很多汽车厂商通过使用劣质内饰材料降低生产成本,随之带来的是车内VOC
的增加。VOC对于人体健康有着重大影响,由于VOC本身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已经被社会喻为人类的“隐形杀手”。目前,如何降低和消除车内的VOC已成为了汽车行业新的发展目标,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很多车主都有这样的感受,新车购买后一段时间里车内都有刺鼻的气味,许多车主不以为然,然而一种“隐形杀手”正在威胁车主的健康,那就是VOC,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当居室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中国汽车行业VOC相关法规
我国的VOC法规:2004年7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召开标准开题认证会,正式启动国家环保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制订方法;2008年3月1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制定的《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的行业标准实施;2009年底,环境保护部公布了《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该《要求》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要求,并确定了以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等作为主要控制物质;2011年,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国家标准,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
各国汽车VOC相关法规
欧盟于2005年制定的《有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制定》(REACH法规)对汽车相关材料做了部分规定。
美国环保局要求汽车制造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申报,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查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程度达到最低点后才能使用,另外,美国加州65提案中对VOC的限制为室内空气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0.5mg/m3。
俄罗斯也在1999年制定并实施了P51206-98号“车辆车内污染物评价标准及方法”的国家标准,对汽车室内空气进行规范。
德国环保署与德国汽车制造学会联合制定的“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相关规定,车内装饰,坐套垫、胶粘剂等装饰材料含有的苯、甲醛、丙酮、二甲苯必须低于德国汽车内环保标准、如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08mg/m3。
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制定了JASOM 902:2007《自动车部品-内装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散发测定方法》,专门针对汽车零部件及装饰品VOC测定方法
中国VOC法规的现状与解决方案
1、汽车VOC污染的主要来源汽车VOC污染主要由汽车零部件和内饰材料中所含有害物质的释放组成。汽车零部件和内饰材料中所含有害物质的释放,主要包括汽车使用的织物、塑料和橡胶部件、油漆涂料、保温材料、粘合剂、密封剂等材料中含有的有机溶剂、添加剂、助剂等挥发性成分。汽车内部VOC污染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汽车内部难闻异味主要来源于车内材料释放的挥发性物质。
2、汽车VOC污染的危害汽车VOC的主要影响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以及汽车排放污染物进入车内的有害气体污染物等。VOC对人身健康的危害常见表现为: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气喘、皮肤等急性疾病;食欲不振、恶心等不适反应。总挥发性有机物会引起机体免疫功能失调,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甲醛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可致癌物质,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均有毒害,而短时间内吸入大量苯会导致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症状。
3、国内汽车 VOC检测相关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出台的有关汽车VOC 的直接标准只有两个,即 HJ/T 400《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和 GB/T 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HJ/T400 规定了 M 类(载客)车辆和 N 类(载货)车辆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和测定方法,但是该标准只适用于车辆静止状态、恒温及恒湿条件下的车内空气采样,并未涉及车辆运行状态下的车内污染物采样,而且未对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指标与限值进行规定。
GB/T27630 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给出了汽车车内各 VOC 污染物的限值标准。该指南引导汽车企业开展车内 VOC 控制工作,但引起的争议也暴露出我国在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管理方面仍面临一系列问题,且指南只针对我国整车的 VOC 标准,汽车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并无相关国家标准,没有从源头控制 VOC 的排放问题。
4、我国汽车 VOC 检测相关标准发展建议及措施
通过借鉴国外汽车行业VOC 检测相关标准先进经验,深入了解我国汽车行业VOC现状,研究和完善我国汽车VOC检测相关标准,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如下:
1)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HJ/T400-2007和GB/T27630-2011,但对于汽车车内VOC污染物,国家并未按这两个标准对新出厂和销售车辆的车内空气污染实施控制,这给消费者的健康和人类环境带来隐患。因此,我国应明确汽车产业链各方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对汽车行业进行监管,健全汽车信息披露机制,让消费者了解每台新车的挥发水平,时机成熟时,有必要强制实施这两个标准。
2)借鉴国外VOC检测管理经验,结合我国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现状,规范我国汽车行业零部件和材料VOC 检测方法,降低零部件、材料供应商的技术和成本压力,基于全产业链引导零部件及材料企业开展统一的挥发性有害物质管理工作。
3)《指南》仅明确了车内VOC要求,为有效控制汽车外饰产生的大量 VOC,保护大气环境,有必要建立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防治管理体系,推进监督管理措施和提升 VOC 控制技术。
4)随着国家关于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的逐渐颁布和执行,希望有关部门制订对内饰件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控制的环保标,从汽车产业链的源头零部件和材料限制 VOC 排放值。
5)目前的汽车 VOC 检测标准方法中取样程序复杂,所用设备昂贵,测试成本高,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VOC 测试方法的研究和简化(简便快捷实时监测设备),降低产业链成本,使检测手段更加快捷和准确,共同为我国的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汽车VOC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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