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关于上海注册公司法人、企业法人的联系与区别问题可进入上海注册公司查询相关栏目了解。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的法入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它包括:①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②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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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企业法人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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